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。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、根本任务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,是一切立法、执法、司法和守法的根本依据。

宪法的基本框架

现行宪法于 1982 年 12 月 4 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,此后历经多次修正。宪法分为「序言」与「总纲」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」「国家机构」「国旗、国歌、国徽、首都」等章节,系统规定了国家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基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。

公民的基本权利

宪法赋予公民广泛而真实的权利,包括平等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、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自由、宗教信仰自由、人身自由不受侵犯、人格尊严不受侵犯、住宅不受侵犯、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,以及劳动权、休息权、受教育权、获得物质帮助权等。

国家宪法日

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我国将每年 12 月 4 日设立为「国家宪法日」。学习宪法、尊崇宪法、维护宪法,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。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,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。